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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拦路虎难住街道工作

法规滞后 体制不顺 责权错位 经费不足 队伍老化
1998-12-28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讯北京市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中存在的许多困难和问题近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突出的5

大难点也成为12月22日—24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热门话题。

此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关注的北京市街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依据是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而随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实际承担着一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已远远超过了《条例》中规定的内容,而新的相关法规一直没有出台,现有的工作机制和手段,使街道的管理、服务、协调、执法等项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保证。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现有城市管理体制多以条条为主,管理权限又过多集中于市、区两级,导致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权限不足,对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职能部门设在基层的站、所普遍力量薄弱,管理能力难以覆盖整个辖区,造成纵向管理不到底、横向管理不到边。这种城市管理体制使街道的各种管理力量不能形成有机整体,工作中条块分割、多头领导、任务交叉、职责不清。

三是责任权力严重错位。体制的不健全使街道管理中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专业分工与协作,出现了责任与权力的严重错位。街道办事处承担了大量日常的城市综合管理任务,却缺乏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权限,使综合管理往往以行政手段来组织实施;同时,一些专业管理部门只把事权下放,而财权、人权仍留在上面,综合管理权力被分割,对于城市综合治理的难点问题,街道只能采取集中突击治理的方式来解决,造成工作的被动与忙乱。

四是财政严重不足,“创收”影响工作。目前,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财力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税收分成和街道经济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前两项只占街道各项经费支出的40%左右,其余缺口靠街道自行解决。许多街道办事处投入相当精力,自办企业,自办集贸市场,自办商业网点,客观上弱化了城市管理工作,更有一些办事处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侵占马路办市场,侵占绿地办网点,挤出办公用房出租,在群众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五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从年龄结构上看,北京市8034名街道干部中,45岁以上的2711人,占总数的33.7%,35岁以下的2046人,占总数的27%,其中25岁以下的仅有149人,占总数的2%;从文化构成看,本科以上的308人,大专3197人,高中(中专)4246人,初中以下283人。这一干部队伍总体状况不如人意,队伍老化,缺乏年轻后备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

街道办事处工作如何往前走?政府对此有何具体要求?如何保证街道干部一律“吃皇粮”?本报将对此继续予以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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